上经需传卷二 师

师:贞,丈人吉,无咎(1)。

《彖》曰:师,众也。贞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,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,吉又何咎矣(1)?

《象》曰:地中有水,师。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
初六:师出以律,否臧,凶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师出以律”,失律凶也。

九二:在师中,吉,无咎,王三锡命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在师中吉”,承天宠也。“王三锡命”,怀万邦也。

六三:师或舆尸,凶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师或舆尸”,大无功也。

六四:师左次,无咎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左次无咎”,未失常也(2)。
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(1)。

《象》曰:“长子帅师”,以中行也。“弟子舆尸”,使不当也。

上六: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(1)。

《象》曰:“大君有命”,以正功也。“小人勿用”,必乱邦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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