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经咸传卷四 恒

恒:亨,无咎,利贞(1)。利有攸往(2)。

《彖》曰:恒,久也。刚上而柔下(1),雷风相与(2),巽而动(3),刚柔皆应(4),恒(5)。恒“亨,无咎,利贞”,久於其道也(6)。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(7)。“利有攸往”,终则有始也(8)。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时变化而能久成,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(9)。观其所恒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(10)。

《象》曰:雷风,恒(1),君子以立不易方(2)。

初六:浚恒,贞凶,无攸利(1)。

《象》曰:“浚恒”之凶,始求深也。

九二:悔亡(1)。

《象》曰:九二“悔亡”,能久中也。

九三: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贞吝(1)。

《象》曰:“不恒其德”,无所容也。

九四:田无禽(1)。

《象》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?

六五:恒其德,贞。妇人吉,夫子凶(1)。

《象》曰:妇人贞吉,从一而终也。夫子制义,从妇凶也。

上六:振恒,凶(1)。

《象》曰:“振恒”在上,大无功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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